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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版權

「版權」一詞,為用以保障音樂、戲劇、電影、文學等創作者的數個權利。在印度,版權法的基礎源於〈1957版權法〉(Copyright Act 1957,印度獨立後的第一個版權相關立法。本法所賦的權利包括作品的重製權、通訊權、翻譯權、改編權。版權的效期因作品種類而異。文學、音樂、戲劇,以及藝術類作品的版權持續至創作者過世後60年。政府出版品、電影攝影機影片作品,以及佚名作品的版權,則是從作品出版年起持續60年。外國作品和印度本地作品適用於同樣的保護規範。不過,版權效期不會長於作品原創作國所規範的年限。根據〈1957版權法〉的規定,通常來說,第一個版權擁有者會是創作者。如果創作者身上有「服務合約」(contract of service),或是學徒身份的話,第一個版權擁有者就會是創作者的雇主,除非雙方有另行訂定契約。遇到版權侵害案件時,版權法有提供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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