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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專利/工業設計

工業設計智慧財產(Industrial Design Intellectual Property,簡稱IP)權為那些本質上並不完全實用之物件的平面設計提供保護。工業設計智慧財產權對於三維與二維圖案皆適用。在許多國家中,工業設計為設計專利所保護。舉例來說,美國設計專利特別保護實用物件之裝飾設計。

一般來說,設計專利與實用專利(一些國家稱之為發明專利)的不同之處在於——實用專利保護商品的使用方法,而設計專利保護商品的外觀。在實際條款中,由於商品可能實用性和裝飾性兩者皆擁有,基於商品的實用性和裝飾性來清楚劃分商品特徵可以是很困難的。

雖然沒有國際設計專利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提出了一個便利方法——新穎設計只需提出一個國際申請。若申請成功,該設計可以於所有海牙制度協議簽署會員國中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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