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權
「版權」是保護智慧財產的一種形式。版權保留了作者的所有權,且直至智慧財產成為有形物時才生效。
有些人誤以為版權只限於書寫形式之內容的創作者;一些人以為版權只保護藝術創作與發明。不過,這都沒有完整涵蓋版權所保護的智慧財產。
著作權法所定義的智慧財產,包括建築作品、部落格文章、插畫、電腦軟體、繪畫、音樂創作、攝影作品、錄音作品、電腦程式、書籍、詩作、電影、戲劇⋯⋯等,還有好多其他形式的創作!
關於版權很重要的一點是,版權並不保護無形的財產,例如:事實、系統、操作方法、或想法。這些無形財產可以為其他智慧財產權所保護,像是:專利、商標、設計專利等。
美國版權註冊
版權保護的一個概念是它的自動性,原創作品的版權保護是自動生成的。不過,在美國版權局註冊您的版權提供額外的保護和好處,那些是自動生成的版權保護所沒有的。
舉例來說,若您希望透過訴訟來強制實行版權的話,版權註冊即是必要的。
此外,如果官司打贏了,擁有已註冊版權的版權所有人可能有資格得到額外的金錢賠償和律師費補償。註冊版權同時也具有向公眾發送正式通知的功能,幫助促成版權所有人和潛在的被授權人之間的版權授權。
而且,如果您在作品出版的五年之內就註冊版權,美國法院就會將登記書上面的資訊假定為正確,這使得他人更難將您的版權作廢。
版權註冊也幫助版權所有人防止侵害版權的人進口贗品或侵權商品。
美國版權的保護範疇
雖然之前的保護年限不是如此,不過根據現行的美國著作權法規定,版權的保護期從作者的在世期間額外延至作者死亡後70年。
另外,如果智慧財產為一人以上的聯合創作,版權的保護期則延至最後一位死亡的作者死後70年。
同時,聘雇用的工作、以及佚名或筆名作品的版權保護從出版開始持續95年或創作完成起120年,以年份較短的來計算。
另一項關於美國著作權法很重要的一個部分是它寬廣的適用性。由於美國版權與世界上許多國家有著國際締約關係,在其他國家,就如同美國認可國際作者的版權一樣,美國版權也是受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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