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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

創立於1994年的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負責辦理歐盟商標(EUTM)的註冊。該局要求應對商標清楚說明,避免任何一方對其所涵蓋的意義產生歧義、各說各話。EUIPO受理註冊的商標包括文字、圖像、形狀、位置、圖樣⋯⋯等。

根據現行法規(本文寫作時間為2020年),申請人可以一種語言提出申請,並且在歐盟成員國中獲得10年的權利保護。相對於在各成員國中提出國家層級的申請,於歐盟提出聯盟層級的申請花費低廉得多。在其他即將成為歐盟成員國的國家中,商標的保護也是有效的。請注意,由於英國脫歐,於英國的商標議題仍有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也因此,許多申請人可能在歐盟商標和英國商標的部分,都會想要申請。

通過申請的商標所有人,可將該商標應用於製造商商標、服務商標、或貿易商商標。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有提供商標申請人核對的清單,該清單包含針對歐盟商標申請的多方層面的提問。根據該局,缺乏原創性和識別度為申請失敗的主因。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過去的名稱為「內部市場協調局(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簡稱OHIM)」。該局在2016年3月23日依據2015/2424法規採用了現在的名稱,同時也帶來了機構、技術、規費上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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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為美國商標註冊的介紹影片,不過,大原則亦適用於歐盟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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