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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標

中國商標註冊現由隸屬於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之商標局(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負責相關事務。註冊中國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在期限內可再申請延長效期,每次延長的效期為十年。

 

根據中國國家法律及行政法規定,若欲在中國國內販售需使用註冊商標之產品,必須經過中國商標註冊。

 

商標若是於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之展覽會上首次使用,該商標的註冊人享有中國商標註冊之優先權。
若為欲註冊中國商標或辦理相關業務之外國公司,必須委託合法的商標事務代理機構辦理。

且外國人或外國公司須依據其國家與中國簽署的協定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進行辦理在中國的商標註冊。

 

另外,需特別注意的是,申請中國商標註冊時,您的商標不可與中國國家和國家機構之相關圖像,以及與「紅新月」、「紅十字」及與其相似之組織的名稱和標記等,有所相似之處。
亦需注意,若欲以顏色組合或著色圖樣註冊商標,需在申請時繳交另外製版的黑白圖樣,而非原圖的影本。

 

最後,註冊中國商標之申請書必須使用中文,若申請書原文為外文,需附送中文譯本。

 

 

 

想要開始您的專利與商標申請?請來信電子郵件信箱contact@intrademark.com。

若希望與擁有美國專利商標局許可執照(USPTO)的專利商標律師進行商談諮詢,歡迎上網預約 Minderlaw.com/tw/。

 

下方為美國商標註冊的介紹影片,不過,大原則亦適用於中國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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