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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

版权,赋予了创作者其独有的权利——在一段有限的时间之内,重制其作品的权利。这样的作品可能限于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学作品,以及其他数位内容的领域。版权实质上保护的,是想法的表达,而不是想法的本身。每个国家都有其法律,规定该国认定之可注册的版权种类。

举例来说,美国版权局负责在美国注册美国版权的相关事务。版权是根据《伯恩公约》来迳行核发的,该公约为一个管理著作权法的国际协议。当作品是以某个实体形式,像是电脑档案、绘画、或相片,被创作出来时,版权保护便自动产生。因此,版权注册虽是采自愿制,却被高度建议使用。

版权注册给大众带来了对版权的重视。
在诉讼案件中,由于已注册的版权被认为是初步的证据,已注册的作品能够帮助请求扣除一些费用,例如律师费⋯⋯等。
版权注册赋予创作者经济权,这代表他们可以从作品收取金钱利益。因此,版权注册亦使创作者受益。
注册亦赋予创作者道德权,该权利是保存及保护作品的一种额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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